【研】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必威西汉姆联发布时间:2025-09-11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推进研究生精准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必威西汉姆联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76)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公司现开展2025-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及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是指公司对提出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员工,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员工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员工。公司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均是本次认定工作的对象

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组织

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工作;员工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员工培养单位认定工作组由员工培养单位分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年级(专业或班级)员工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员工代表等组成。

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原则上,这9类中央下发重点保障人群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应评尽评,且应评定为一级困难生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司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员工消费因素。主要指员工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四、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等级

公司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三级认定,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一级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主要指员工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级是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员工,指员工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三级是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指员工及其家庭能提供 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五、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

(一)员工申请(9月24日前)

1、新申请认定:登录必威西汉姆联校园信息门户,在“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板块如实填写并提交《必威西汉姆联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在线打印后,提交班级认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上一学年参加过认定的研究生:只需点击“申请复核”按钮,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二)公司评议认定:10月15日前,公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提交。

(三)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核准、汇总信息,并在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认定结果。

六、注意事项

1.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重新评估员工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并提出申请,公司将及时做出评估和认定。

3.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过程中要求员工诚实守信,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