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做好2018年董事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必威西汉姆联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1532

为做好本学年度董事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按照《必威西汉姆联董事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必威西汉姆联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必威西汉姆联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必威西汉姆联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董事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比例及条件(详见附件)

董事长奖学金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公司2016级、2017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必须是所评学年的校或校级以上三好员工、三好标兵、优秀员工干部;

4、申请第二学年董事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外语三级考试;申请第三学年董事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四级外语考试;

5获奖者必须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学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

6、必须有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记录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表现优良.

(三)奖励额度:5000/人,公司名额:3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公司2016级、2017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校三好员工条件(宿舍卫生分90分及以上,体育成绩80分及以上,行为考评为甲/优);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评选时间另行通知),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额度:8000/人,公司名额:5人  

备注: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请参考老员工手册。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公司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需通过必威西汉姆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评选另行通知),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奖励额度:5000/人,公司名额:12人。

  

三、评审程序

9281200前,员工根据条件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必威西汉姆联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到辅导员处。

928-29日,公司评审组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期930-108日)。员工完成信息门户-奖惩管理申请。

930日,员工填写相应表格或申请书,并交到外院442办公室。

109日,公司上交材料至员工处

  


必威西汉姆联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必威西汉姆联董事长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必威西汉姆联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必威西汉姆联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必威西汉姆联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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