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名额
必威西汉姆联本科在籍员工。本次评选省“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共38名,“先进班集体”共15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员工”及“省优秀员工干部”)分配名额请见附件;“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2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员工处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员工”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
“三好员工”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员工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员工”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员工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员工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员工处,由员工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员工”应在2011年、2012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员工”(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员工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员工”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员工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2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请在4月8日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需用铅笔在空白处注明是申报“三好员工”还是“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份纸质版,一页,格式不要变动)及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材料(材料准备从简,事迹表现清楚即可,纸质版)报至员工处员工工作办公室,未按评选标准申报及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